114學年度「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」【續領申請】

*   本校114學年度「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」【續領申請】自即日起受理。

*   114學年度舊案續領,以113學年度獲獎生且仍符合獎勵資格者為申請人。附本獎學金實施辦法(附件4)。

*   欲申請者請於114.7.17(四)前備妥申請表(附件2)及相關附件紙本,送物理系辦公室。

*   推薦信可由推薦老師另行送物理系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