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勵資格:
獎勵資格:本國籍非在職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研究生,並已獲本校(含院、系所、指導教授等)或企業提供獎助合
計每月至少2萬元者。申請本獎學金之博士生不得重複支領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
之獎學金。
獎勵金額: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元整,本校(含院、系所、指導教授等)或企業須相對提供獎助2萬元以上。
獎勵期間:113學年度獎勵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,博士班三年級學生於獎勵期間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
當月止。
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,於113年11月25日中午12點前繳交書面資料至物理系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