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春節連假期間,各單位辦公室、實驗室、研究室及專業教室等請加強門禁管制及安全維護。

一、為確保春節連續假期(2月10日起至16日止)校園安全,加強校區安全防護措施,請各單位協助配合下列事項:

(一) 2月9日(星期二)下班前各單位檢查責任區各空間所有門窗、水、瓦斯、電器設備(除傳真機及不可斷電之設備外)均應確實將電源關閉、插座拔除,並將所有大門上鎖。

(二)單位之貴重財物,請妥善收藏保管。

二、春節期間各單位留守值勤人員請確實依規定辦理,緊急案件如破壞、火災、失竊、車禍、漏水等狀況,除立即聯絡權責單位處理外,並請通報駐警隊57119、校安中心57212、 0911949630協助處理。

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