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stuexam.ncu.edu.tw/ExamRegister/news_view?no=381
- 複試通知函及初試成績單將於3/1寄出至考生通訊地址
- 複試方式及時間表
- 審查資料:請務必依據招生簡章上所規定『複試審查資料請於 107 年 3 月 8 日前(以郵戳為憑)寄至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物理系辦公室。(信封封面請註明『准考證號碼』&『姓名』)』
(1)學歷證件影本一份。(在學生繳交學生證、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)
(2)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,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(組)人數。
(3)二年制技術學院及轉學生另須繳交專科學校或轉(入)學前原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。
(4)自傳(內含研究計畫、學術著作、學習心得..等)。
(5)教師(主管)推薦函二封。(格式不拘)
(6)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。
下列事項特別說明
- 如欲放棄參加複試,請來信(corona@ncu.edu.tw)告知姓名、准考證號碼,並註明放棄參加3/16複試。
- 書面資料所需檢附的推薦信及自傳,皆無特定格式。
- 推薦信可由推薦者另外郵寄至本系(不與審查資料一起郵寄),但請推薦者在信封上註明姓名、准考證號碼,且同樣需於107 年 3 月 8 日前(以郵戳為憑)郵寄。
- 已寄達的書面資料如有缺件,本系會以電話聯繫通知。
-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,歡迎來信(corona@ncu.edu.tw)或來電(03-4227151分機65384)詢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