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06-1課程助教安排再次修改如附件106-1課程助教TA~10609
- 依據教育部「1060518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新規定,擔任教學助理者需修習一學分的實習課程。經校方詢問教育部後,刪除每位同學所領取到的津貼必須一致之說明。故「國立中央大學物理系研究生獎、助學金辦法20170904」修改,申請助教者每學期需修習當學期一學分實習課程(物理教學研習課/系辦會統一加選),但不需支付學分費。
- 目前尚有數門課程待聘,有意申請者請盡速填寫附件申請表106-1助教志願表TA Application Form-7回信告知。
- 因已刪除每位同學需領取一樣津貼的規定,故已被分配擔任課程助教者亦可申請第二門課程,但自105年起依據本校國立中央大學學習型教學助理學習準則規定,每位學習型教學助理之每月津貼總額上限:碩士級10,000 元;博士級15,000 元(此規定目前尚未刪除或修改)。106-1助學金單位金額預估為1245元/單位,亦即碩士生每月不可超過8個助學金單位,博士生每月不可超過12個助學金單位。
- 相關申請表格及實習課程選課,將待學校系統修正後再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