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複修習課號且課名相同、或課號不同但名稱相同或課程性質相近之科目,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

依據本校學則第18條規定:

「重複修習課號且科目名稱相同已及格(含已核准抵免)之科目,不列入畢業學分內計算。

課號不同但名稱相同或課程性質相近之科目,是否列入畢業學分計算,由系所認定之。」

據此,在學期間重複修習課號不同名稱相同或課程性質/內容相近之科目,本系規定亦為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
本系於畢業資格審核時會直接扣除重複修習的學分數,不列入畢業學分。

有問題者請務必持課綱至系辦公室轉課程委員會審核。

另外,普通物理A/B/C或普通物理學,重複修習同學期或內容相近通過,除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,亦列入PH選修學分

請同學修課時務必注意,以免影響畢業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