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博士班申請105學年度汽車通行證申請注意事項

主旨:本校博士班申請105學年度汽車通行證申請注意事項

說明:

一、申請對象:汽車 本校博士班學生(含新生),限額250張。

二、依分別於10355日及102522日,經102學年度第二次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及102學年度第二次總務會議討論通過在案。由103學年度起含本學年(104)全面停發機車通行證。

三、博士班學生請於105720日(星期三)前,可於本校駐警隊網頁(表格下載)下載表格填寫申請資料,交由各系所承辦人彙整後送駐警隊辦理,超出申請限額,以抽籤決定。抽籤結果將通知至各系所辦公室與網頁公告。

四、105學年度通行證使用期限為10591106831日,

     汽車費用:3000元。

五、通行證完成製作後另行通知,並請當事人親自並帶學生證查驗簽名,

      繳費後領取。

  六、汽車通行證〈護貝加吸盤〉請務必吸掛於擋風玻璃左上角明顯處,以利警衛識別,未依規定吸掛,如造成不便,自行負責。新證起用日,舊證自動作廢。

  七、汽車出入校門,應主動出示通行證以供查驗,停放車輛後應將通行證放置於車內儀表板上面明顯處已備辨識,請勿借給他人使用,若經查獲,取消通行證使用資格,並視情況送校方議處。

 八、請各系所務必公告,並轉知貴系所之博士班同學,請於期限內申請表送本隊辦理,以免喪失權益。

九、若有不詳細之處,請洽詢駐警隊 57119 57110 吳澤宗   

 總務處駐警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