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教育部宣導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,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

教育部 函   107AC02591_a09570000q0000000_1070090235_di

主旨:有關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,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
得出境1事,請查照並加強宣導。
說明:
一、依內政部役政署107年06月14日役署徵字第1075005245號
函辦理。
二、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,尚未履
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。然迭有役男因不諳
法令,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,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
利出國,屢生爭議。
三、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,敬請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
役男注意,出國前須申請核准。
四、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,連結至系
統(https://www.ris.gov.tw/departure/)申請短期出境
,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,將立即核准出境,列印核准
通知單後,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