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內政部辦理107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0年次在學男子,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詳如以下說明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 一、法令規定: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2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(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) 二、受理申請時間:107年10月16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至107年11月15日(星期四)下午5時止,登入「內政部役政署/主題單元/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」進行申請。。 三、申請資格: 1、83至89年次之就讀國內外(含香港、澳門或大陸 地區)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 可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,皆可提出申請。 四、各梯次入營日期及員額: (一)第一梯次錄取員額420員,入營日期如下: (二)第二梯次錄取員額3,580員,入營日期如下: (三)第三梯次錄取員額250員,入營日期如下: ※為使事權統一及訓練資源充分運用,申請本梯次並抽中且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者,統一賦予「陸軍」軍種,接受陸軍軍事訓練,無法配合者請勿選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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