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講習日期:104年9月8日(星期二)
二、講習地點:秉文堂(科一館二樓)
三、講習課程及時間:
- 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」上午9:00~12:00。
- 「化學品危害通識教育訓練講習」下午1:30~4:30。
說明:
一、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,實驗場所新進教職員生(含專任助理)需接受三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
從事使用危害性化學品需再加三小時教育訓練。
二、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,實驗室在職工作者需每三年至少三小時在職教育訓練。
三、 依職安法規定,本訓練須將參加人員名冊等存檔備查,未及參訓者,應報名本校其他系所舉辦教育訓練或上網數位學習。
如各單位因未參與教育訓練遭受政府單位稽查開具罰單,由未參加之個人自行負責。
四、 請各單位實驗場所新進研究生、教師及助理等實際從事工作者務必參加,請先至中央大學環境保護暨安衛生中心http://140.115.183.72/報名。
新進人員假如無法順利完成報名,請系所環安人員先至E化系統建置列管人員資料。
五、編制內同仁參加者,請先上網報名,可核給終身學習認證時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