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112年3月1日起全面禁菸

校方相關單位主動巡查吸菸熱點,教職員工皆有責任勸阻吸菸者在校園違法吸菸。

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檢舉電話-【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專線0800-531-531】或【桃園市衛生局,電話:03-3360570】

檢舉時提供資料:

1.「檢舉人」之基本資料(例如姓名及聯絡方式等)

2.「被檢舉人」相關違法事證(例如數位照片、錄影檔案)、違法事實、時間、地點及項目等。

校園全面禁菸,違者依【菸害防制法】可處2,000-10,000元罰鍰。

隨地拋棄紙屑、菸蒂或其他一般廢棄物,經查證屬實者,依【廢棄物清理法】可處1,200~6,000元罰鍰。

衛生保健組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