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06-1課程助教安排修改如附件106-1課程助教TA~new
- 依據教育部「1060518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新規定,擔任教學助理者需修習一學分的實習課程(需繳交學分費),且每位同學所領取到的津貼必須一致。故「國立中央大學物理系研究生獎、助學金辦法20170707」新規定,申請助教者每學期皆需負擔5個助學金單位的課程,且需修習當學期一學分實習課程。
- 目前尚有數門課程待聘,有意申請者請填寫附件106-1助教志願表TA Application Form-6,email至 hsucorona@gmail.com
- 相關申請表格及實習課程選課,將待學校系統修正後再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