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士班應屆畢業生(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)及修業二學期以上碩士班研究生(含在職生及在職專班學生),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,由原就讀或相關系(所、專班、學位學程)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,並經擬就讀系(所、專班、學位學程)之相關會議通過及校長核定後,得准逕修讀博士學位。
學士班應屆畢業生(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)及修業二學期以上碩士班研究生(含在職生及在職專班學生),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,由原就讀或相關系(所、專班、學位學程)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,並經擬就讀系(所、專班、學位學程)之相關會議通過及校長核定後,得准逕修讀博士學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