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「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」 (申請續領及新申請)

一、申請方式

備妥文件於115.08.24(一)下午4點前繳交紙本到物理系辦公室

並請掃描電子檔(須包含申請人與指導教授親筆簽名)email : corona@ncu.edu.tw (電子檔命名方式:理學院-姓名-學號-物理系博士班?年級)

二、獎勵資格

本國籍非在職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研究生,並已獲本校(含院、系所、指導教授等)或企業提供獎助合計每月至少1萬元者。申請本獎學金之博士生不得重複支領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之獎學金。

三、獎勵金額

教育部每月補助新臺幣3萬元、學校(含院、系所、指導教授等)及企業每月合計補助1萬元,每位博士生每月補助總額4萬元。

加碼獎勵:學院擇優推薦,經本獎學金委員會審定後,預估每人每月再核給新台幣2萬元整(實際金額待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定)。

四、獎勵期間

115學年度獎勵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,於獎勵期間畢業者,獎勵至畢業當月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