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自行車未貼車證遭清運領回說明

即日起每週二、三,上午9:00~11:30及下午13:30~16:30,受理因「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」而遭清運之自行車原車主領回,詳如說明。

一、為維護校園環境景觀及有效管理校內自行車停放秩序、共同尊重人行空間,總務處業已於105年4月25日起,將自行車全面納入管理,凡停放於校內之自行車,請各車主依規定為所屬自行車輛辦理線上申請(申辦網址:http://mybike.ncu.edu.tw)並黏貼「自行車識別證」,(相關函文請參閱附件檔案)。

二、自行車識別證,請於完成線上申辦三個工作天後,於上班時間內,攜帶學生證、職員證或其他相關身份證明,逕向中大會館-事務組邱先生(聯絡電話:422-7151轉57310)領取。

三、經查,校內仍有許多未貼附自行車識別證,且疑似畢業生遺留之廢棄腳踏車,爰此105年8月18~19日,已針對未貼附本校「自行車識別證」貼紙之腳踏車,於拍照後進行清除作業,並暫置於本校資源回收場旁空地。

四、即日起每週二、三,上午9:00~11:30及下午13:30~16:30,受理有前項情形,遭清運之自行車原車主領回,請車主先行至自行車線上管理系統(http://mybike.ncu.edu.tw),完成自行車識別證申辦作業,並攜帶自有自行車鎖「解鎖錀匙」,於完成黏貼自行車識別證後,前往本校資源回收場旁空地領回。

五、承第三點,自行車原車主最後認領期限為:105年9月20~22日,上午9:00~16:00(中午不休息),逾期未領回者,將視為廢棄物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