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貸款(含學分預估)申辦作業注意事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依據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」及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
貸款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學分預估作業:
(舊生學分預估時間:103/5/26~103/7/4;新生學分預估時間:103/7/5~103/9/12)
(一)本校研究生及大學部延畢生須先進入「就學補助系統」完成學分預估作業(博班生自97學年度起入學免預估,每學期均以4.5學分計算)。
(二)「就學補助系統」開放時間自103年05月26日零時起至103年09月12日1500時止,請逕至本校就學補助系統登錄預估後,檢視並確認繳費單內顯示之學雜費、學分費…等金額,再列印繳費單(學校統一寄發及自行下載時間,請逕參閱註冊組公告),始可至銀行辦理就學貸款手續。登錄路徑:中大首頁→Portal→就學補助系統→就學貸款預估學分(http://portal.ncu.edu.tw/)。
(三)擬估之學分(數)費,請先精算,另依據教育部規定,除學費、書籍費、住宿費及生活費外,溢貸金額一律退還核貸銀行。
三、辦理就學貸款流程:
(一)學生取得繳費單後,至臺灣銀行網站(或臺銀營業點自行操作)完成就學貸款登錄申請(網址:https://sloan.bot.com.tw/sloan/sLoanLogin.do)。
(二)為順利個人申貸款項轉(入)帳,縮短作業時程,請務必至本校教務處「學籍暨成績查詢系統」(http://140.115.184.35/index.asp)登填更新-郵局帳號、手機號碼(路徑:學籍登錄→資料確認無誤→修改其他基本資料),俾將個人申貸款項轉帳至個人帳戶。(學生個人無郵局帳戶者,請先完成開戶)
(三)學生未成年或第1次辦理申貸者,應由父母,或法定監護人(為保證人)共同至臺灣銀行辦理對保等申貸手續。
四、依本公告事項三.完成銀行申貸手續後,將臺灣銀行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於103年02月17~21日(註冊週)前務必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,即完成註冊繳費手續。逾期未繳件者,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,屆時將請自行補繳學費。(為簡化辦理註冊時間及便利性,凡註冊週前已提早辦畢就學貸款者,可提前將「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(正本)以掛號信郵寄至-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人戴小姐收)
五、擬申辦「線上對保」者,請確按「臺灣銀行」作業規範辦理。
六、為保障申辦同學權益,請於申辦前先行閱讀就學貸款相關規定(同公告事項一臚列)及臺灣銀行(就學貸款)網站公告。
七、有關就學貸款申辦相關事宜,請逕洽詢-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戴小姐,聯絡電話(03)422-7151轉分機57221;或臺灣銀行(中壢分行)凌先生洽詢,電話號碼:(03)4252160轉分機203。